涂尔干提出非宗教化的观点。这种非宗教化不仅表现在从表面及形式上把宗教教育与道德教育分离,而且还要把潜藏在宗教概念中的道德实体与人们世俗生活中经验性的道德实体进行挑选和整理,“从而建立起具有真情实感的、有充实内容的,但又不借助任何宗教神秘色彩的道德教育体系。”涂尔干将这种新型的道德教育概括为:“不是基于宗教默启原则,而是唯一以理性所承认的观念、感情和行为作为基础的教育,一言以蔽之,即唯理教育。”涂尔干进一步主张,唯理道德教育体系中因排除宗教而形成的“真空”,须由“社会”予以填补,即把道德教育直接与社会联系起来。
在道德教育的具体实施上,涂尔干提出应在小学阶段这一最佳时机,集中精力培养儿童具有“社会人”所必备的道德品质。也即把社会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内化为个体的道德行为规范。
《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