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销售建立执行禁令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石油网消息
  在日前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六条禁令的活动中,黑龙江销售绥化分公司坚持严字当头,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建立执行六条禁令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安全运营。

  在采访中,绥化分公司经理辛晓东向记者介绍,要做到令行禁止,就要视禁令为高压线,谁敢触碰谁就要受到处罚。

  绥化分公司明确规定:如违反六条禁令中任何一条,在未造成事故的情况下,违令者是正、副科级干部的,要一律按原级别降半格重新安排工作,3年内不再提拔重用;违令者是加油站经理、副经理、计量员、核算员的,一律就地免职,3年内不再安排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违令者是合同化用工的,要一律下岗一年,每月只发给生活费;违令者是市场化用工的,要坚决辞退,今后永不聘用。

  为了建立执行六条禁令的长效机制,绥化分公司实行5项制度。一是实行个人承诺制度。在全体员工熟知、牢记禁令条文的基础上,每位员工还要填写“关于个人长期执行禁令承诺书”,内容包括对执行禁令和违令接受处罚的态度及如何监督他人等。二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分公司纪委为举报受理部门,设立1部举报电话和10个举报箱,对举报违令行为一经核实,奖励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三是实行专项稽查制度。分公司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等参加的稽查队,专门稽查六条禁令执行情况,每月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对违令者按规定进行处罚。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违令行为不及时上报和处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按其违令进行处罚。五是实行处罚通报制度。分公司把对违令者处罚情况及时通报给所属基层单位,既能起到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又能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目前,绥化分公司通过建立执行六条禁令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违令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习惯性违章现象和人为事故的发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安全运营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