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组织与工作程序的工业与贸易部长第172/MPP/KEP/7/1996号法令 |
|
| 2006-7-12 11:25:57 来源: 点击次数: |
该法令主要规定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组织结构及其组成,包括秘书处、反倾销小组、倾销执行小组、专家组、工作展开以及负责人员的确定和任务。 第一条 本条规定了秘书处的组成、秘书处的任务。 第二条 本条规定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职责。 第三条 本条规定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人员确定。 第四条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主任在履行职责时对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 第五条 本条详细说明了秘书处9项工作职责、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小组的7项工作职责、倾销执行小组的6项工作职责以及专家组应该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 本条规定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主任和专家组的主任提交报告的对象。 第七条 本条规定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在履行职责时的经费来源。 第八条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进一步的程序规则应由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工作组的主席制定。 第九条 规定了本法令的生效时间。
(于洋编译) |
| 【大 中 小】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