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对聚醚多元醇做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纺织网
  近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美国、日本、新加坡和欧盟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欧盟做出无倾销裁决,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而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的聚醚多元醇则采用最低限价措施,最低限价见下表,如果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反倾销税为两者差额;反之则不予征收。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79900和39079100。
 
  2001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美国、日本、新加坡和欧盟的聚醚多元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9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此案做出肯定性终裁;2006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美国、日本、新加坡和欧盟的聚醚多元醇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印度对原产于美国、日本、新加坡和欧盟的聚醚多元醇
 
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参考价(美元/吨)
美国
任何
任何
任何
2420.36
除日本和新加坡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美国
任何
任何
2420.36
日本
任何
任何
任何
2391.98
除美国和新加坡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日本
任何
任何
2391.98
新加坡
任何
蚬壳东方石油公司(Shell Eastern Petroleum)
除蚬壳东方石油公司和巴斯夫东南亚公司(BASF South East Asia)之外的任何企业
1921.15
新加坡
任何
除蚬壳东方石油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
巴斯夫东南亚公司
1942.29
新加坡
任何
除蚬壳东方石油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
除蚬壳东方石油公司和巴斯夫东南亚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
2023.10
除美国、欧盟和日本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新加坡
任何
除蚬壳东方石油公司和巴斯夫东南亚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
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