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遭破相 政协委员: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来源:水母网

    一个10岁的女孩,学了4年拉丁舞后成了屡次获奖的“拉丁苗子”,然而,却在体育课上意外“破相”,家长与学校至今在赔偿上达不成协议。“孩子好好地送到学校,回来却成了这个样子。孩子在校安全问题是每个家长关心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昨日,市民张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

    去年11月23日对万华小学四年级学生张蓉来说是黑色的,上午第四节课是体育课,老师让全班同学围着操场跑了一圈后,就组织几个男生打篮球,其他几个女生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在游戏过程中,张蓉突然被另外一个班正在打篮球的体育老师撞倒了。张蓉倒在水泥地上,师生们围上来,将张蓉送到医院。

    小张蓉面部被缝了12针,门牙也被折断一颗。“出事后,校方只同意赔付一万两千块钱。”家长对学校的处理态度很不满意:“一万二能买我女儿的容貌?”校方对此也很无奈。“出了事,我们也很同情,但请家长考虑一下学校的经济情况。”

    据了解,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6万人以上。此外,还有更多的学生遭受各种伤害。一个学生的伤亡,就是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的灾难。每次伤亡事故,学校都要面对受害学生及其家属提出的巨额经济赔偿请求。但是学校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除去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支付教职工工资和其它日常开支之外,很难有剩余。

    2001年,上海市教委通过平安保险公司为本市160万中小学生投保了国内第一单校方责任保险。随后,浙江、山东、北京等省市纷纷颁布政策法规推行该险种。

   “我市可以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可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来承担,将学校从繁重的经济责任中解脱出来,有利于其将精力集中于教育教学事业;受害学生及其家属也能通过校方责任保险及时足额地获得赔偿,有利于中小学生人身权的维护。”政协委员季华丽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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