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人才 旅游人才 建筑人才 化工人才 汽车人才 医疗人才 医药招聘 印刷人才 机械人才 模具人才 金融人才 外贸人才
广告人才 保险人才 服装人才 美容人才 照明人才 教育人才 商场人才 传媒人才 食品人才 物流人才 IT人才 纸业人才
行业资讯  旅游  建筑房地产  化工  汽车/机械/模具  医疗  金融/保险  外贸  服装  传媒  食品  职场  教育  Job36活动
首页 金融改革 经营管理 聚集金融 资本市场 保险研究 保险营销 保险案例 业界资讯 高端阅读 监管动态 法律法规 领导艺术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金融保险 > 保险研究 > 正文 ->>

主险终止附加险该解除吗

2006-8-28 20:39:50 来源:新闻晚报 点击次数:
   上周三,有位张女士致信《保险周刊》,询问当重疾主险终止时,为何保险公司要解除附加险保险合同?

  本期《保险案例》将作出解答,并提醒广大投保人在重疾主险理赔之后,务必仔细查阅合同条款,确保附加险种的保障权益不受损失,投保人也要仔细结算退还金额,避免保险纠纷。

  读者来信:

  我曾在2002年购买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并附加一些意外险与住院医疗险。今年3月,我不幸被诊断出患有癌症,保险公司迅速将10万元重疾理赔金与医疗津贴交给我。

  可今年4月我却收到代理人的电话,要求我去办理附加险退保手续。但附加险有效期限并未结束,而且我现在要不定期住院化疗,需要这笔医疗津贴。保险公司怎么能未经我同意,就擅自要求解除附加险合同呢?如果保险公司执意要解除附加险合同,我能否再购买另一份主险,使原有附加险能够延续下去?

  张女士

  专家答复

  附加险不能单独存在

  保险公司要求解除附加险合同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张女士购买10万元保额重疾险,当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后,就意味着重疾主险合同已经终止,因为保险公司已经将重疾险的保额全部交付给张女士,保险公司不必承担张女士的重疾理赔责任,即张女士重疾主险的赔付责任已经结束,所以主险自然终止。而附加险是主险的一种补充险种,弥补重疾主险的理赔面不足,给投保人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但附加险种是不能脱离主险而单独存在的。只要主险合同被终止,附加险合同就不得不随之结束。所以,保险公司要解除张女士的附加险合同,是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退保条款办理的。当然张女士要注意,保险公司在解除附加险合同时,并不会全额退还一年期附加险的保费,张女士只能得到附加险合同未到期限所累积的剩余保费。

  一位保险专家解释说,因为在附加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已经承担着投保人的医疗风险,收取相应保费是理所当然的。张女士不是已经领到一笔医疗津贴款吗?

  至于张女士想要购买另一份主险而使原先附加险种延续下去,由于张女士已被诊断患有癌症,保险公司是不允许投保人带病投保的。所以张女士的投保要求很难被保险公司接受。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 【关闭】 


 ·我国保险营销策略的分析及建议
 ·浅谈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央行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对
 ·保险营销再认识
 ·安永事件敲响中国银行业警钟
 ·晨会的激励作用与负面效应
 ·浅议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问题 
 ·论我国保险营销策略与发展
 ·高明的保险行销新招
 ·论金融改革

·完善公司治理:国有商业银行改
·唐双宁驳斥四论 认为商业银行改
·2006,中国金融市场大变局
·比尔·盖茨的人际关系法则
·发改委今年采取六项措施加强经
·改革没有忘记农业银行 
·企业家:如何善用中等人才
·保险惊奇:电话卖保险麻烦与方
·保险营销中的伦理缺陷与对策
·中国农业保险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