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波兰养老保障体系考察报告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一、 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

  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起源于前苏联,原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统筹现收现付制的福利模式。前苏联解体后,为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俄罗斯政府逐渐推进市场化改革,经过两轮改革,基本形成了“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框架。

  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自社会保险税,由政府直接管理,属于现收现付制,养老金由国家保证,但数额较低(每月差不多50美元),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退休者领取额基本相同,不与工资挂钩。

  第二支柱是强制性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于企业缴费,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分为两部分[1]:统筹保险和基金积累。统筹保险部分的资金名义上“记入”个人账户,用以在退休时根据名义“积累额”计算养老金给付标准,但实际上按照现收现付制管理,即用当年收取的缴费支付当年的养老金给付。基金积累部分的缴费进入个人账户,按照投资情况积累增值,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给付。

  第三支柱是自愿性补充养老保险,包括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养老保险,也包括在私营养老金公司建立私人养老金计划。

  俄罗斯政府成立了国家养老基金(State Pension Fund)负责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管理,成立了国有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相应的资金投资。2003年,法律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投资管理人,可以由私营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第二支柱中基金积累部分,退休时再转回国有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法律进一步允许参保人选择将第二支柱中基金积累部分从国家养老基金中转出,完全交给私营养老金公司管理运作,包括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和发放。目前,市场上约有265家私营养老金公司和90家私营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养老金约250亿美元。

  俄罗斯政府对养老保险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第二支柱的企业缴费可以税前列支;从2008年起,对第三支柱中,个人缴费参加商业保险和私人养老金计划的都给予税收减免,企业缴费参加商业保险的可以税前列支。

  在养老金监管方面,国家养老基金由俄罗斯中央审计委员会监管,直接向总统报告。私营养老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由联邦金融市场监管服务局监管,保险公司经营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和第三支柱商业保险由联邦保险监管服务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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