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融合化及其警示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六)意外伤害保险增添投资功能。是否具有投资功能是人寿保险与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又一重要差异,这一功能通常体现于产品中的满期给付和分红等条款,即在约定期限届满后返本偿息或者按期分配投资收益。投资功能曾是人寿保险的专利,但某些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也具有此项功能,虽然返本型和分红型健康保险已被叫停,但目前仍有机构通过产品组合的方式实现,而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也悄然出现,如某公司新推出的“金娃投资保障型意外伤害保险”。

    (七)两全保险只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两全保险提供生存给付和死亡给付两种保障,其中死亡给付的条件一般涵盖疾病和意外伤害两种情形。但现实中一些两全保险仅对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进行给付,如某公司的“定期意外伤害两全保险”。此种保险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包含生存给付和死亡给付两项保障,后者不包含生存保障;其与普通两全保险的区别在于,前者不提供疾病保障,而后者同时提供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障,因而此保险的特点介于普通意外险和两全寿险之间。 

   (八)医疗费用保险兼具二元属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健康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保险,同时,《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责任仅包含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产品,适用保监会有关意外保险产品的监管规定。这就意味着医疗费用保险不再一概认定为健康保险,而是依据医疗费用产生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分别认定为健康险或意外险。现实中还有些医疗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内容同时包含疾病医疗保障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使该类保险兼具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性质,如某公司“世纪泰康团体医疗保险”。 

   (九)产品组合使意外险和健康险具有寿险特征或功能。某些保险组合产品使各险种在功能和特征上高度融合,被组合的意外险或健康险具有了寿险的一些特征或功能。如某公司推出的“安行保长期意外保障计划”,就是两全寿险和意外险的组合,保险期限20年,使其中的意外险也具有较长的保险期限;又如某公司推出的“健康万能计划”,实际为万能寿险与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但其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只从现有保单价值账户中收取保障成本,不再收取额外的保费,并同时具有缓交保费功能,投保人暂时无力缴纳保费时,保单仍然有效。这些通常都是寿险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功能。

    三、融合化的本质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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