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忧虑的是,改革试点后的农信社,仍然缺乏商业化取向和正确的激励机制。如何把农信社和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与合作银行建设成真正治理完善、以盈利为目标和具有竞争力的农村金融机构,将是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挑战。”
日前,世界银行一份“建言中国改革年”的报告引起了多方关注,其中这段对于农信社是否建立起正确“激励机制”的忧虑,实为逆耳之言。那么,对农信社而言,何为正确的激励机制?改革两年多来,是什么曾经并正在激励着改革的推进?假定世行的评价部分地反映了改革的现状,那么,又是什么约束了农信社正确激励机制的形成?
“农信社改革所面临的激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它首先面临的是来自于行政的激励,其次面临的才是经济的激励。”12月3日,多次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农信社经营与改革现状的农村金融问题专家———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广文接受了本报专访,他认为,目前农信社来自于行政的激励大于经济的激励。
“双重激励”并存
自2003年8月以来,围绕农信社管理体制、产权制度两大主题的新一轮改革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今年初统计显示全行业首次出现盈余之外,目前以省联社为主导的新管理体制框架也已基本确立,“有条件的地区”还陆续出现了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的新面孔。尽管有观点认为改革的前期动力直接获益于中央及地方政府多个渠道的“输血”措施,并质疑花钱能否买来机制,但追根溯源,来自于行政、经济的激励机制在不同程度地左右着农信社的改革步伐。
“就行政激励而言,政府需要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一定作用。尽管改革的目标是朝向商业化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但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仍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商业信贷市场难以满足的,需要依靠政策性金融。”何广文表示,政府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意愿尤其强烈,在农村地区,最好的手段就是借助于金融机构的信贷方式来得以实现,目前,政府选择农信社这一最贴近农民、最深入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是现阶段较为现实、可行的理性选择。
同时,何广文强调,农信社也乐意与政府配合,原因在于,农信社从中可享有并进一步强化软预算约束带来的收益,比如与政府建立起委托代理关系,因政府难以对其经营性亏损或政策性亏损进行严格界定,因而便于要求政府提供额外补贴;此外,配合政府可获得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支持,而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的农信社对再贷款有较高程度的依赖。
“当然,如果把农信社视同一个金融企业,经济激励就会存在,尽管目前政府是改革的主要推动者,不少农信社意识到自身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地位正逐渐确立,尤其在竞争激烈、金融系统完善的发达地区,农信社有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强烈需求,而改革也为他们提供了机遇。”何广文表示,农信社同样作为理性的金融企业存在,通过改革现实获得的收益,能够激发其改革的动力和积极性。从根本上说,改革的激励应更多来自于经济激励,就改革长期目标而言,行政激励最终也一定会让位于经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