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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行业昨签三大自律公约 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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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3 15:50:37 来源: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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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浙江省31家金融机构在杭共同签署了浙江省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维权公约》和《自律公约》,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共同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据省银行协会介绍,在全省范围签署实施银行业公约在国内尚属首次。
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规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提倡说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于一些诸如为聋哑客户服务的特殊岗位,则要根据需要掌握特殊服务用语,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浙江银行业《自律公约》对银行信息披露专门做了规定。除要求各家银行按照规定披露经营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外,特别说明,在推介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及时向客户和投资提示相关风险;不得对产品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得贬低同业内其他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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