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监局加强“两个能力”建设
来源:中国保险报

    夯实发展基础,增强行业发展后劲

  (一)大力开展保险宣传。海南保监局编写《保险小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整合行业宣传力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切实开展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广泛进行保险消费者教育。组织7个宣讲小组,深入全省18个市县开展国务院23号文件宣讲活动,使国务院23号文件及省政府有关保险文件精神深入人心。海南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参与“公仆在线”电视节目,宣讲相关保险知识,扩大行业影响力。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单位积极协调,不断推动保险教育纳入党校、中小学校学习范围。保险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保险被社会公众逐渐接受和信任,正在慢慢成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

  (二)营造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海南保监局加强与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当地党委部门对保险工作的支持。自2003年至今,省委、省政府领导共就保险工作作出46次重要批示与指示,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等部门与海南保监局联合发文13件。2004年12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海南保监局《关于加快海南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政府积极落实。2006年9月,陈成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听取了保险工作汇报,并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草案)》进行审议;11月8日,该《意见》以省政府60号文件正式下发;12月15日,海南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陈成副省长、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参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扩大了行业影响,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抓好保险诚信建设。制定诚信教育方案,突出教育对象重点和教育内容重点,引导全行业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制定挂牌展业暂行办法,明确营销员展业行为管理、展业信息披露等事项,切实推动营销员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制度。建立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诚信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对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保险营销员“黑名单”等制度,规范保险营销行为。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引导各保险公司推出机动车辆保险及意外伤害、健康保险的服务承诺。开展“保险营销员诚信风险管理”课题调研,分析总结目前营销员诚信问题产生的根源,总结规律,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随着保险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海南省保险业不诚信经营展业行为大为减少,公众对保险业的印象大为改观,对保险服务的投诉也逐年下降。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保险机构进一步改善选人用人环境,多渠道选拔和培养保险人才。与海口经济技术学校等高校加强联系,促进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保险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保险职业教育,探索建立海南保险业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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